许这一辈子真的要埋没在这山沟沟里了。
我做了一夜的思想斗争,第二天一早跟着同事相亲去了。
我承认,丁梦的局长亲戚对我的吸引远远超过了她本人。
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”那是对圣人说的,而我只是一个为饭碗而奔波的凡夫俗子。“凡夫举出了圣贤,懦夫衬照了英雄!”正是我们的卑微琐屑,才烘托了英雄圣贤的万丈光芒!
丁梦的父母相当热情,恨不得立时三刻把我们摁在床上,做成一对;而作为主角的丁梦却好像是一个局外人,整个饭局没有说一句话,甚至连看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。
单独相处时,丁梦说了第一句话:“我不想相这个亲,是父母逼我的。”这句话她说得平平淡淡,却像一把利刃直戳道我心头最敏感的部位。
“你若是不愿意,我们就做普通朋友吧。”我冷冷的回了一句言不由衷的套话。
“我可以跟你结婚,反正我总是要嫁人的,嫁谁都一样。”丁梦又道,“但是我不能保证爱你。”
丁梦只是陈述事实,不带任何感情色彩,甚至她也不只是对我说的,因为她说话的时候始终不看我。
“哦。”丁梦的话让我无言以对。
“我知道你也不爱我,但我若是嫁给你就会一心一意跟你过日子。有一天你烦我了,你可以随时离开。爱情和婚姻有时候是分离的,不是吗?”丁梦平淡的语气里饱含着看破世事的苍凉。
我点头道:“嗯,很多时候!”
是啊,风花雪月的爱情本来就是王孙公子、富家千金们闲极无聊的瞎扯淡,升斗小民们只能追求吃饭和繁衍,那些风花雪月只能留存在梦境里。
可是有时候我们甘愿死在这样的梦境里!
公园里,一对对情侣揽腰勾背,耳鬓厮磨,恨不得黏成连体。而丁梦却始终警惕的和我保持着安全距离。我们不像是在谈论情感,倒像是在谈一笔交易。
或许这才更接近事情的本质,我和她之间本来就是各取所需的一种交易。
丁梦的话我说不出口,但却是极度赞成的。可是她这样血淋淋的直接揭露生活的本质,还是让我挺难受。
“或许相处久了,我们会处出感情来的。”我道。
丁梦淡淡一笑:“也许吧。”
就这样,一对各怀心事的男女,交往了半年之后,婚期竟然定下来了。
说是交往了半年,其实也只是保持着礼节性的来往。我隔一周会到城里看看她;她在父母的逼迫下去乡下看过我一次。每一次见面都客客气气,淡而无味,更像是一种折磨。若是别的情侣,早就滚在一处、胡天黑地了,而我俩却连一次手一没有拉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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