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二章陆小凤的麻烦_诸天记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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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安慰性的拍了拍陆小凤的肩膀,“别灰心,法网恢恢疏而不漏,这个人迟早会抓住的,到时,我定要活剐了这恶贼,为你出气。”

  “但愿能抓住吧。”陆小凤很没信心的叹了口气。

  “这世上有很多无头公案,或许,这件案子也会成为其中之一,说不定,此刻那恶贼早已远遁海外了。”

  李杨拿起倒好的那杯茶,浅浅的啜吸了一口,“也有可能,躲在某处世外桃源,每天赏赏梅花,喝喝清茶。”

  他就差直接说是我了。

  “更有可能是你。”陆小凤帮李杨说了,说的时候还冲李杨笑了笑。

  仿佛只是在开玩笑。

  但是李杨能听出一个信号。

  那就是陆小凤已经知道了假冒自己的人是他。

  窗户纸到这里,似乎将要捅破了。

  李杨忽然一笑,道:“很有趣的玩笑。”

  “是啊。”陆小凤脸上依旧保持着刚才的笑容,仿佛真就只是开了一个玩笑。

  那一场矛盾,也在这玩笑二字中,彻底泯灭了。

  这算不算是一笑泯恩仇?

  李杨心里嘲讽似的念头一闪而逝,看着对面的陆小凤,突然站了起来,“我该去练剑了。”

  一边说着,一边朝屋外走去。

  这是要溜啊!

  陆小凤心里跟明镜似的。

  眼看李杨就快要走出屋门了,连忙道:“你就不想知道,我这回又惹上了什么麻烦?”

  可以看出,他想勾起李杨的好奇心。

  陆小凤一直都觉得,李杨在很多方面都与自己很像,不同的是,他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,而且原则很明显,可李杨的原则,就有点令他难以捉摸了。

  但这不能否认,李杨很多行事作风上,的确和他有共同点,比如,都喜欢享受、都比较风流、都喜欢喝酒、都很机智、脸皮都很厚……

  或许这就是李杨假冒他,却从没有人能认出的原因吧。

  所以陆小凤以为,李杨和自己是一类人。

  他很清楚,自己这一类人,好奇心都非常的重。

  如果说好奇心能害死人,他们绝对是先死的那一批。

  陆小凤深知,自己的好奇心一旦犯了,谁都拦不住。

  他觉得李杨也是。

  是以,他想先勾起李杨的好奇心,这样就能不费力的将李杨拉上自己的贼船。

  然而,

  “不想知道。”

  李杨的回答,让陆小凤几乎都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,他愣是傻呵呵的问了一句:“为什么?”

  “因为,能把你逼得,找上我这个最不情愿找的人帮忙的麻烦,一定是很大的麻烦,我不想惹麻烦。”

  陆小凤觉得李杨和他是一类人,李杨却从没有这样的感觉。

  陆小凤喜欢四处惹麻烦,他不喜欢。

  陆小凤喜欢多管闲事,他不喜欢。

  陆小凤喜欢查案,他不喜欢。

  ……这么多且又明显的不同点,试问,他们怎么可能是一类人?

  显然,陆小凤的判断失误了。

  李杨也要走了。

  走的很干脆,一点都没有回旋的余地,仿佛再一次证明,他和陆小凤不是一类人,他不喜欢惹麻烦。

  直到,

  “我有报酬的。”陆小凤终于亮出了自己的杀手锏。

  李杨已经迈到门外的一只脚,顿住了,“我要的报酬可不低啊。”

  “我付得起。”陆小凤伸手入怀,掏出一件东西,抛给李杨。

  李杨伸手接住,低头一看。

  是一卷薄薄的册子。

  册子封面上写着四个字:

  灵犀一指!

  当看到这四个字,李杨瞳孔骤然一缩。

  这项他垂涎已久的绝技,陆小凤的成名绝学,现在居然这么轻松的到手了?

  简直不可思议。

  “看来,你果然遇到了一个天大的麻烦。”李杨若有所思道。

  “是的。”陆小凤没有半点要否认的意思。

  他也不怕会吓退李杨。

  因为他从李杨的动作中已经看出,这个时候的李杨,别说是天大的麻烦,就算是叫他去弑君,他都不会有半点退缩。

  李杨的动作很简单。

  手一动,灵犀一指的册子就塞入了怀中。

  那条已经迈出屋门的一条腿,也退回到了屋内。

  就如刚才走出去时一样干脆。

  “说吧,什么麻烦?”李杨办起事来一样干脆。

  陆小凤便将自己的麻烦告诉了李杨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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